欧阳甜甜律师亲办案例
二手房屋已经过户,卖家不迁出户口怎么办?
来源:欧阳甜甜律师
发布时间:2017-07-28
浏览量:240

【案情介绍】

2013年9月。李某和耀某通过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和房地产买卖协议,协议约定:甲方(耀某)向乙方(李某)出售位于上海市嘉定区**路201室的房屋,李某向耀某支付房屋价款人民币128万元;若系争出售房地产上有户口,则耀某应于本协议签订后90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否则,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李某支付违约金,直至原有户口迁出为止。

2014年2月8日,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已经登记在李某名下。

但是指导2017年 5月,李某以及其妻子多次联系耀某要求迁出户口,耀某以各种理由拒绝,之后更以房屋价格上涨,需要李某支付几万元作为补偿才肯迁出户口。后双方多次协商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也坚决不肯迁出户口。

李某不得已委托律师进行处理。李某告知律师只要耀某迁出户口就可以,户口问题影响之后的房屋出售问题,且会影响小孩学校名额的事宜。

【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款人民币73万元;

案件结果

案件自2017年3月19日向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间双方协商,调解不成,2016年6月22日正式开庭,在开庭当天,经过法官、律师多方面的努力,原告被告达成一致的协议,被告同意迁出户口,原告认为只要被告迁出户口就可以。于2017年7月10日耀某正式将家里的两个户口迁走,原告办理撤诉手续,法院按照变更诉讼费程序仅收取诉讼费25元。

律师观点

1、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必须多各方面的事宜进行规定,而对于户口问题,必须要注意的是: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并且明确户口不迁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且应该按照逾期迁出的日期来计算。防止去法院诉讼对于违约责任的具体金额无法确定。

2、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户口迁移问题属于公安局所属的派出所管辖,且户口的迁出必须本人的同意,所以在购买二手房存在的户籍迁出问题,无法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户口迁出,只能够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户口不迁出的违约责任。

3、一般情况下,如果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就户口不迁出问题进性赔偿,大部分的人是会在法院开庭前迁出,或者在开庭时表示会迁出,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愿,最后原告撤诉或者是达成调解。


以上内容由欧阳甜甜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欧阳甜甜律师咨询。
欧阳甜甜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9306好评数267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88号圣爱大厦2305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欧阳甜甜
  • 执业律所: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17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上海-上海
  • 地  址:
    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88号圣爱大厦2305室